快讯 | 康瑞代理某科技公司专利侵权诉讼至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一系列案件全部获胜!

近日,康瑞律所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最高法知行终72号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书,就上诉人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一审第三人某科技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本…

发布日期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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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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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案情


近日,康瑞律所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最高法知行终72号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书,就上诉人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一审第三人某科技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至此,康瑞律师代理某科技公司与该案相关的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与专利行政诉讼一系列案件全部获胜。

02 案件经过和典型意义


本案要从一封专利侵权警告函说起,2020年9月某科技公司收到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送的警告函,警告函声称某科技公司侵害其ZL2011XXXXXXXX号发明专利权,涉案专利为发明专利且申请日较早,因此涉案专利权稳定性较高。


随后某科技公司又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涉及上述专利的应诉通知。此时,某科技公司正处于公司筹备上市期间,对此事件非常重视,旋即委托康瑞律所进行侵权诉讼应对。


康瑞律所办案团队接受委托后,积极与某科技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案情,仔细分析案件证据材料,制定了以主攻专利无效为主、不侵权抗辩为辅的应对策略,随后迅速展开充分的无效证据检索,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及时提交无效请求。


康瑞律师经过充分细致的准备,主要使用两篇日本专利文献于2021年6月将涉案专利权宣告无效,使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失去了提起侵权诉讼的权利基础而被迫撤诉。


该公司此后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无效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同时更换了之前的代理机构。某科技公司再次委托康瑞律所应对行政诉讼一审,经过康瑞律师的精心准备,积极应诉,一审获胜。


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行政诉讼二审,并更换部分诉讼代理人,康瑞律师仔细研究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全力应对,终获行政诉讼二审胜诉。


至此涉及上述专利的从侵权诉讼到专利无效再到行政诉讼的一系列案件尘埃落定,康瑞律所通过代理该涉案专利的一系列案件及其他批量专利诉讼和专利无效案件,助力该科技公司成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在本案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书中,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具有相互作用关系的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予以考虑”的适用标准和方式进行了明确和指引,对类案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分享如下:上诉人主张应当将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具有相互作用关系的和面刀、凸脊和凸盖三个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予以考虑。

对此,最高院认为,技术特征是指在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中,能够相互独立地执行一定的技术功能,并能产生相对独立的技术效果的最小技术单元。在评判创造性时,需要充分考虑技术特征之间的关联性,如果某个特征和其他特征一起才能实现其在发明技术方案中的功能和作用,并获得相应的技术效果,即需要将这些特征作为一个整体去认定区别特征。本案中,从本专利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来看,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和面刀、凸脊和凸盖,虽然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在本专利中分别解决不同的技术问题,各自发挥相对独立的作用,并非属于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存在相互作用关系的技术特征。因此一审判决和被诉决定未将和面刀、凸脊和凸盖作为一个整体来认定区别特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