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中,最难的往往不是法律适用,而是如何在有限的庭审时间里,将一套复杂的技术方案讲清楚、讲到法官心里去。最近康瑞律师团队代理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办结的一起涉外发明专利侵权案二审改判(案号:(2024)最高法知民终658号),就是一个典型样本。本文不谈法条,只谈策略 —— 在权利要求术语繁杂、附图标记又多又乱、且一审已因相关对应出错的情况下,我们是怎样将技术事实清晰地呈现给法官的。
难点:术语繁杂、两种连接方式被“杂糅”在一起
在石油、天然气开采中,油管和套管都是分段生产、分段运输,使用前再将一段段管子连接起来下入井中,连接处依靠油套管螺纹接头来实现强度与密封。常见的连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接箍式连接,即借助一个内壁带螺纹的短管(接箍)把两段管子的公端对接起来;另一种是整体式连接,即一段管子的公端直接旋入另一段管子的母端,无需额外的接箍。这两种连接方式在结构上有着实质区别 —— 尤其是母端,整体式连接的母端具有“远轴向对接表面”、“唇部”、“唇部密封面”等结构,而接箍式连接的母端则没有这些结构(下图左为接箍式连接的纵剖面示意图,下图右为整体式连接的纵剖面示意图)。

本案涉案专利的麻烦正在于此。其具体实施例同时涵盖了接箍式连接和整体式连接两种方式,但权利要求1却将这两种结构不同的连接方式杂糅在一套术语里一并进行保护。于是,仅在权利要求1中就密集出现了一连串的技术术语,在附图中对应的标记多达十几个,且分散在三个不同实施例的六七张附图里。更棘手的是,申请文件中还有多个非常近似的技术术语,例如“远轴向对接表面”与“凸轴向对接表面”、“凹轴向对接表面”,“唇部密封面”与“凸密封面”、“凹密封面”等,彼此只有一两字之差,极易混淆。这就埋下了一个隐患:稍不留神,就会将权利要求中的术语与被诉产品的实际结构对应错 —— 将本只存在于一种连接方式中的结构,错安到采用另一种连接方式的产品上。
一审错在哪里:将“整体式”的结构安到了“接箍式”产品上
被诉产品采用的是接箍式连接,其母端并不存在“远轴向对接表面”、“唇部”、“唇部密封面”等结构,因而也就谈不上包括位于唇部之上的“附件”。然而一审法官并未能厘清两种连接方式在母端结构上的根本差异,错误理解了“唇部”、“唇部密封面”、“远轴向对接表面”等术语的真实含义,将这些原本只存在于整体式连接母端的结构,生搬硬套地对应到了被诉产品这种接箍式接头的母端上。一旦被诉产品的母端被错误地“认定”出了唇部,循着这条错误的链条,自然就“认定”出了位于唇部的附件,侵权结论也就随之而来。
可以说,一审的侵权认定,是建立在一个根本性的结构对应错误之上的。二审过程若仍停留在抽象的文字争辩,则很难使法官在短时间内意识到这个错误出在哪里。康瑞团队由此抓住了二审的关键点:必须让法官首先看清楚,被诉产品是接箍式连接而非整体式连接,进而对应到涉案专利中接箍式连接的那组附图上,自然就会明白—— 接箍式连接的母端不存在远轴向对接表面、唇部、唇部密封面,更不可能有“附件”部分。将这一层讲透,一审其中的一个关键错误便不攻自破。
围绕这个目标,团队设计了层层递进的三步比较分析。
第一步:用公证书照片证明被诉产品是“接箍式连接”
康瑞团队首先从被诉产品的公证书照片入手,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让法官确认被诉产品到底是哪一种连接方式。
团队通过公证书中的产品照片及印模轴向切片投影图,将被诉产品的实际剖面结构清晰呈现给合议庭,直观证明被诉产品采用的是接箍式连接 —— 两段管子的公端通过一个带内螺纹的接箍对接。这一步看似基础,却是全案的地基:只有先锁定“接箍式”这一事实,后面所有的术语对应才有正确的坐标。
第二步:对应到专利附图,指明接箍式连接的实施例
确认了连接方式,第二步就是将被诉产品“放回”到涉案专利的正确附图上。
涉案专利说明书本身就分别记载了接箍式连接和整体式连接的实施例。康瑞团队据此向合议庭明确指出:涉案专利的哪几幅附图展示的是接箍式连接。当法官将被诉产品与接箍式连接的附图两相对照,再循着附图标记逐一辨认,就能清楚地看到 —— 在接箍式连接中,母端并不存在“远轴向对接表面”、“唇部”、“唇部密封面”等结构,进而权利要求所要求的“附件”在被诉产品的母端上更无从谈起。一审之所以出错,正是因为对照错了附图、将被诉产品对照到了专利中的整体式连接那一组结构上;如今将附图的对应关系摆正,错误的根源便一目了然。
第三步:3D打印模型 —— 将技术方案更直观地呈现给法官
平面附图再清晰,也难以充分表达螺纹接头公端、母端配合这一三维空间关系。康瑞团队向客户提出了制作3D打印模型的思路,由客户据此制作了被诉侵权产品的模型,并在庭审中呈交合议庭。借助这一模型,合议庭能够更直观地看到被诉产品的接箍式连接方式,以及专利附图所涉的剖面中公端、母端的实际结构情况,从而清楚地确认:被诉产品母端并不存在远轴向对接表面、唇部、唇部密封面,自然也就没有“附件”部分。技术争议被还原成了一个直观的空间问题,无需深厚的技术背景即可判断。
至此,三步对比分析环环相扣:公证书照片锁定“被诉产品是接箍式连接”,专利附图指明“接箍式连接长什么样、母端没有相关结构”,3D模型让法官更直观地确认这一切。在极有限的庭审时间里,团队先借助直观的产品照片和3D打印模型,为法官建立起“被诉产品是接箍式连接、母端不存在唇部及附件等结构”的第一印象,以此作为切入的支点;再辅以对各项具体技术术语的逐一厘清,层层印证,最终将合议庭从一审对母端结构的错误认识中扭转过来,促成最高院二审改判。
结语:技术事实的呈现,本身就是一门办案艺术
很多复杂技术类专利案件的代理人都有同感:法官不是该领域的工程师,再精妙的法律论证,如果建立在法官没看懂、甚至看错了的技术事实之上,都可能成为一纸空谈。本案一审的教训恰恰说明,当权利要求将多种结构杂糅在一起、术语又高度近似时,结构对应一旦出错,整个侵权认定都会随之倾覆。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是,将技术争议“可视化、实物化”,借助公证书照片、专利附图与3D打印模型的多重对照,先帮法官锁定被诉产品的真实结构、再对应到正确的附图,找到一个法官能够迅速理解、并据以作出判断的切入点,往往比单纯的文字雄辩更有说服力。
也正是凭借这份对案件症结的精准把握和对技术细节的极致打磨,康瑞团队从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中找到破局之道:不仅仅就侵权比对论侵权比对,而是抓住“接箍式连接”这个被一审忽视的根本,用最直观的方式帮合议庭厘清被诉产品的真实结构,最终成功为客户实现二审改判、彻底解除了专利侵权风险。将技术事实更清晰、直观地呈现给法官,是康瑞团队在复杂技术类专利诉讼中始终坚持的办案理念,也是本案得以二审完胜的关键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