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案件背景
案情概要
客户为某美国 LED 半导体龙头企业,被国内一家顶尖科研院所起诉发明专利侵权。客户在初步评估侵权风险后,决定全权委托我所同步处理侵权抗辩与对涉案专利的全面无效宣告。
客户被国内顶尖科研院所起诉专利侵权后,全权委托我所应对侵权抗辩并发起专利无效。多通道背靠背检索 + 复审委口审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诉讼维持,涉案专利被全部宣告无效。
客户为某美国 LED 半导体龙头企业,被国内一家顶尖科研院所起诉发明专利侵权。客户在初步评估侵权风险后,决定全权委托我所同步处理侵权抗辩与对涉案专利的全面无效宣告。
需要在产品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间,识别出真正构成侵权风险的权利要求并集中火力检索现有技术。
无效程序中权利人对权利要求作出的解释,可在后续侵权诉讼中通过禁止反悔原则约束其立场。
对必须无效的权利要求制定多通道、同时背靠背的检索策略,最终检索到能够强力影响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在复审委举行的口头审理中,充分论证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对对方律师的逐项争辩点作出有力回应,引导专利权人对部分关键特征作出限缩解释。
无效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接受我方全部无效请求意见,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行政诉讼:对方不服无效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无效决定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充分,判决维持无效决定。对方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
关联效果:涉案专利被全部无效后,客户原本面临的侵权诉讼自动失去权利基础,客户至此免除了进一步应对侵权诉讼的负担。
本案是典型的侵权背景下的防御性无效程序。无效证据检索策略与口审节奏均紧密围绕侵权诉讼的最终目标设计——即便不能成功无效涉案专利,亦可通过引导专利权人对关键特征作出限缩解释,为后续侵权抗辩奠定禁止反悔的有利基础。
对涉外企业而言,被诉与反击的双线并行能力是中国知识产权诉讼应对中的常规配置。本案提供了一套可复用的方法论。